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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  2023-06-02 15:47

我觉得未来一定会废除死刑的,兄弟盟来点讨论

从正义的角度来说, 一个死刑犯,做出了伤天害理的事情, 需要受到惩罚,但是单单惩罚他而不惩罚造成他此种境遇的事务,换言之,造成他杀人,而另一个人被杀这种情况的真正主谋无法受到惩罚,我觉得这不是真的正义。

毕竟死刑犯刚生下来,他也不会去抢劫,他也不会去强奸。

如果要惩罚的话,我认为连带着让他从刚生下来的样子变成后面死刑犯的样子的人或者事务都一并处罚了才合理。

扩展来说,如果一个人犯了罪,那么应该追究为什么这个人会犯罪,要惩罚的话,就连带着这些一起处罚。

从作用的角度来说, 如果不单单解决死刑犯, 连带着造成死刑犯的社会原因也一并解决了的话, 那么作用肯定比单单解决一个死刑犯来说好得多。

所以我认为, 当下的法律是妥协的,并且未来(不管能不能做到)应该要发展成不妥协的情况, 针对一亿犯人有一亿种最具体的处理方式,并且连带着使人犯罪的原因也一起处理。

那时候应该不会有死刑,不然让一个人变成死刑犯的社会不是更应该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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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见才不会被永久

B1F  2023-06-03 01:25
(啊呜~你怎么能相信男人的嘴巴呢?)
你的思路是我对刑法意义的初期思考

嗯,你没站在施暴者的角度思考问题。
就是,施暴者不能融入社会造成的恶性犯罪,那徒刑是作为矫正手段。
施暴者因为精神问题的恶性犯罪,应入院治疗直到痊愈。
施暴者的自我毁灭倾向引发的恶性犯罪,死刑是一种解脱。

而对你说的情况,是因为精神病人杀人,被强制治疗,治疗期间又放出来。第二次杀人必须追究医院责任。
其二,未成年人没有形成自身的人生观世界观,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必须追究。


在这之外,是社会影响。
非尽族氏,天下不安。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正人心,冤假错案也非杀不可的情况下,那就杀。
若是有恻隐之心,不该杀的就伪造假死,该杀的不能留。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