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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亲娜娜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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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益

負責的告訴你,這個話題會永遠存在,做給外國人看的,我們人權方面正在改進,實際上,我難以想象如果沒有死刑的威懾,我們有錢人嚇得門都不敢出日子還怎麽逍遙??必須有死刑震懾,尤其是對穩定不利的因素從重從快処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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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一个废死派,什么时候人可以在自己的面前心平气和的看着自己的亲人被别人虐杀再谈论这个。人目前的行为都还没有摆脱自然的弱肉强食的规律,什么时候实现共产主义按需分配再谈。现在人类都还为资源打得你死我活的,你把战争消灭了那才是少死人。谈废死的都是什么狗屁白左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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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是准备看现在谁废死叫的最欢,等真废死了就去杀他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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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之咸

B97F  2023-06-02 18:19
(摸鱼都不会的咸鱼)
那按你这个逻辑,使人犯罪的原因也要一并处理,那么追踪到罪恶的源头,最大的犯罪,需不需要死刑?
一个人被指示去杀人,你说不给他死刑,指示他的要不要死刑?指示他的这个人你说不死刑,查下去发现他要杀的那个人确实是个无恶不作、甚至是杀人无数的人,那么这个人你判不判死刑?这个人还不判,你是不是就成了纵容他的罪魁祸首,民众会不会觉得你需要被判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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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吃瓜

B98F  2023-06-02 18:20
(茶馆真好玩)
全看下来
其他人都在正经讨论,就楼主一个人撒泼打滚
你把这当贴吧还是当微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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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咖

还不如直接把古代的酷刑直接拿过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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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doruee

老爷们要是想弄死对头和不听话的刁民怎么办?没了死刑谁来照顾老爷们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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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占

B101F  2023-06-02 18:41
(分享资源给我前可以问一问我是否已有你想发的)
现在不废除单纯是民众感情上不接受,学界一般只有立即废死派和等人们能接受再说的废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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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援气满满

B102F  2023-06-02 18:42
(666666)
等你老婆儿子被杀了希望你也支持犯人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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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3F  2023-06-02 18:42
(。。。)
多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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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4F  2023-06-02 18:44
(UwU)
引用
引用第95楼6819b053于2023-06-02 18:10发表的  :
又来一个废死派,什么时候人可以在自己的面前心平气和的看着自己的亲人被别人虐杀再谈论这个。人目前的行为都还没有摆脱自然的弱肉强食的规律,什么时候实现共产主义按需分配再谈。现在人类都还为资源打得你死我活的,你把战争消灭了那才是少死人。谈废死的都是什么狗屁白左玩意。

你是NTR本子里那种老婆被人睡了只能眼睁睁看着的苦主吗?你们举这种例子只能让人觉得你们都不是正常男人,而是变态抖M,武大郎都比你们更像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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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doruee

我是支持废除死刑的,刑法目的是教化而非报复。且人权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罪人也有忏悔的权利,无人有权剥夺他的生命(另外,作为安资支持者,我甚至主张取消法律,用私人法庭、道德法庭和调解公司替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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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咋呼呼

B106F  2023-06-02 19:59
(右键我的头像 → 在新标签页中打开图像)
你小子是不是刚提起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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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

无所谓,废了我就在不想活了之前随机带走几个支持废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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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歌手

死刑不会被废除,因为杀人抵命是传了几千年的价值观,等到共产主义来临,那个时候人的素质很高,犯罪都很少,更别说值得动用死刑的,无人犯罪,死刑也就被束之高阁,也是另一种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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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雨

有一个废死派是吧,如果你家小孩也被像百香果那样对待,然后对方不死,我看你会不会想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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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bl

“毕竟死刑犯刚生下来,他也不会去抢劫,他也不会去强奸。”
我提醒你一下,日本著名的连续杀人事件“酒鬼蔷薇圣斗事件”的犯案者在案发时才14岁。
别XJB抬杠说婴儿不会犯罪,婴儿有能力犯罪吗?能杀死哪怕另一个婴儿吗?
而且婴儿有可能被证明具有犯罪的动机吗?
心理学一般认为婴儿在刚出身时甚至没有完全的“我”的概念,而是认为周围的环境和自己是一体的,可以像操纵身体一样操纵周围的环境,这种心理状态下,婴儿的行为称之为“善”或“恶”都不合适,因为人格主体甚至都没有成型。

“在未来废除死刑的世界中,如果产生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那么搞清楚此人的人生历程,分析出让他成为杀人犯的原因,然后根除此原因,让此杀人犯回归本心”
你在上面的假说XJB证明的前提下又以此为根据继续XJB推理了。
设定一种叫“善良”的特质为人的天性(鬼知道实际操作的时候是怎么具体定义的),把社会全员都装进去,本质就是剥夺作为人的所有其他可能。这是最可怕的极权主义。
一个无法杀人的社会,要么像《少数派报告》那样,人要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要么像《发条橙》一样,人性被强行矫正为某种一致的形状。
而且如果人类真的全体都善良的话,因为缺乏模因多样性,说不定会迎来灭顶之灾。比如,假设“善良”的具体意思是“绝不杀人”,那么如果一种长得和人类一模一样的外星人忽然侵略地球,所有人都因为他们看起来是人、听起来是人而无法与他们战斗,人类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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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f

B111F  2023-06-03 01:04
(做人不会装逼跟咸鱼有什么区别http://www.dd23.net/index.php?x=222246)
死刑是必须的。死刑犯跟社会有啥关系?难不成为了判罪犯死刑,要把死刑犯的十族都调查一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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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覺

B112F  2023-06-03 01:07
(沉默)
废除死刑,,,当你是受害者的时候,你还觉得死刑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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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QR

我懒得管什么教化不教化,惩罚不惩罚,对我来说死刑就是把某些穷凶极化的家伙从世界上一劳永逸永久流放的手段。

按LZ的逻辑,生活情境相似、父母也相似的同一批人,有人从来没有犯刑法,有人变成连环杀人犯,是否连环杀人犯的父母也要受到惩罚,即使他们跟其它无犯罪者的父母在各方面无显著差异?

另一个问题是追究的范围要大?你住在死刑犯家周围1km范围内要不要也受惩罚?你跟他是同班同学要不要也受惩罚?你卖给他早餐要不要也被惩罚?毕竟杀人的动机也可能是早餐太难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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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见才不会被永久

B114F  2023-06-03 01:25
(啊呜~你怎么能相信男人的嘴巴呢?)
你的思路是我对刑法意义的初期思考

嗯,你没站在施暴者的角度思考问题。
就是,施暴者不能融入社会造成的恶性犯罪,那徒刑是作为矫正手段。
施暴者因为精神问题的恶性犯罪,应入院治疗直到痊愈。
施暴者的自我毁灭倾向引发的恶性犯罪,死刑是一种解脱。

而对你说的情况,是因为精神病人杀人,被强制治疗,治疗期间又放出来。第二次杀人必须追究医院责任。
其二,未成年人没有形成自身的人生观世界观,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必须追究。


在这之外,是社会影响。
非尽族氏,天下不安。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正人心,冤假错案也非杀不可的情况下,那就杀。
若是有恻隐之心,不该杀的就伪造假死,该杀的不能留。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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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包老师

回 8楼(3a389540) 的帖子

荀子的性恶论确实比孟子的高明。荀子看到了人性恶,因为人要竞争,发展资源有限所以人才会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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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乙巴

B116F  2023-06-03 02:14
(不回你不是认同你,而是太低端不值得)
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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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循而进

如果我家人被杀,我希望至少一千人陪葬!
希望大家支持陪葬入刑法!
不支持的我看要么就是想犯法的!
要么是家人死了还心平气和,只要求一命换一命的圣母!
不追究社会责任的,活该被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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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兰油护理液

  哪来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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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循而进

楼里面全是圣母
你家人死了,把死刑犯杀了你就能安安稳稳继续过日子了?你就心安理得不去追究那些帮凶的责任了?
就算你这么冷血无动于衷,把家人的性命等同于一个杀人犯的性命,那以后被死刑犯的家人朋友报复你就知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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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循而进

谁告诉你们一命换一命是天经地义?被封建儒家洗脑洗坏了吧,要真是天经地义为什么欺君犯上造反杀皇家人会有诛九族诛十族?
本质上就是古代需要劳动力才给你洗脑这些,结果圣母们真觉得杀一个人就能一了百了了。
说白了现代又不缺劳动力,一命换十命换百命换千命怎么了?古代说皇权至上现代说人权至上,那我生命权这个最高的人权都被侵犯了凭什么不能诛十族?
纵容出杀人犯的父母亲戚和老师不该杀?跟杀人犯鬼混的狐朋狗友不该杀?平时知道杀人犯为人不去报警把他抓进监狱的邻居同事不该杀?放纵黑势力的保护伞不该杀?
这些环境留着永远都有杀人犯,谁能保证下一个被杀的不是自己家人?
底下估计有人说我极端,那我只能说哪天我家里人被杀了我先随机刀几个只支持死刑的圣母,反正我家人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拉你下水咋啦,看你或者你家人到时候是不是看我死了就能心满意足吃大餐回家睡到大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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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i

典型的人性善谬误,要解释这个问题首先得从道德起源说起,简单从熵的角度讨论下,给出一个显然的结论:人做的一个随机的行为通常来说都是坏的(对局部系统起熵增作用)。这也意味着,如果没有一定约束的情况下,人的行为(大部分)不是我们通常意义正确的行为,因而需要一定的规范(约束,类似于方程的约束条件),使得降低人发生通常意义上的错误行为的发生,而这种约束,我们可以叫做:道德,教义,法律,习俗等等等等
在此之余,我们要首先来确定好坏正确错误的判断方法,也就是抽象意义上的价值,我们假设,生命的价值无穷大(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感知】)的基础,因而令一个人脑死亡(植物人等失去一切知觉)在此条件下和杀人无异。
其次,在定义了基本的价值之后,我们再次引入一个假设,对等报复原则是无限正确的,进而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一个人杀了你,那你杀了他也是无限正确的(一句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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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i

考虑到在上文论述中没有引入团体(群体)的概念,在一个群体内的约束的成因在于其通过抑制群体内成员的随机行为的熵增性(约束成员的对群体价值削弱的行为)来使得群体的利益的局部最大化,通常这个群体可能是:家庭,宗族,师生(古代),学派,乃至国家。
下面给出不显然的假设,社会不会是人与人的关系,而是群体与群体的关系。
进而给出一个结论:死刑不是(不仅仅是)惩罚犯罪者,更重要的是维护受害群体与社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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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i

再联系上文的价值判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一个人如果杀了某个人,且他的目的是为了杀这个人,那么为了惩罚他的杀人行为而杀了他是正确的。
当然这是出于简单的价值论道德观的简单推论,如果从种族的角度,基因的角度会有很对不一样的(且反人类的)结论,不过现实中的社会的本质还是价值论社会